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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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以下简称信息网络)的建设,加强信息网络的管理,建立正常的运行机制,发挥信息网络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是为全市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中介指导服务;综合反映全市劳动力供求总量、分布、流动及失业人员、使用外地来京人员等情况,为决策分析服务的信息网络,是全市劳动系统“两线一点”中重要一线(劳动力市场管理分系统)的依托系统。它是以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网络中心,连接劳动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等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以下简称信息网络)的建设,加强信息网络的管理,建立正常的运行机制,发挥信息网络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是为全市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中介指导服务;综合反映全市劳动力供求总量、分布、流动及失业人员、使用外地来京人员等情况,为决策分析服务的信息网络,是全市劳动系统“两线一点”中重要一线(劳动力市场管理分系统)的依托系统。它是以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网络中心,连接劳动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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